8月30日
青羊区住建交局出台
《青羊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
其中,针对住房“以旧换新”作出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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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羊区住建交局出台
《青羊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
其中,针对住房“以旧换新”作出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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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鼓励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结合自身经营计划按市场化原则组织实施“以旧换新”。换房人可同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共同签订“以旧换新”协议,可同开发企业对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不少于 90天的解约保护期。
2.开发企业通过“以旧换新”方式促成房屋成交并完成网签备案的,给予开发企业每套3000元的现金奖励。
政策原文如下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: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